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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密资质申请的基本要求
2024-08-16     来源:     阅读: 214
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要求》

一、申请单位基本条件

1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,依法成立 3 年以上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
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3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4.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二、人员条件

1. 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(监)事会人员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,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。

2. 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无犯罪记录,具有胜任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。

3. 参与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当通过保密教育培训,掌握保密知识技能,签订保密承诺书,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。

三、场所条件

1.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工作环境。

2. 经营场所产权明晰,周边环境安全可控,且不存在可能影响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正常开展的场所因素。

四、技术能力条件

1. 具有相应的保密技术防护设备和设施,具备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流程。

2. 具备自主研发或者合作研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相关技术和产品,并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者合法使用权。

3. 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,能够保障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质量和安全。

五、保密管理条件

1. 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保密工作负责人和管理职责,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。

2. 对单位人员进行保密审查,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。

3. 对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进行全过程管理,包括项目立项、方案设计、实施、验收等环节,确保保密要求得到有效落实。

4. 建立保密监督检查机制,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,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。

六、项目经验条件

1.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验,且项目质量良好,未发生过泄密事件。

2. 提供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,包括合同、验收报告、用户评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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